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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区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保密、机要、档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信息、信访维稳、咨询投诉、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基建和后勤管理及服务工作。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区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承担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及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负责综合考核、双招双引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632-8128100

(二)人事法规工作室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和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职称管理。承担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指导局直属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意识形态、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牵头拟订全区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对区交通运输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

联系电话:0632-8128121

(三)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室

职责: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提出全区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道、村道的规划。贯彻执行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提出全区港口、航道等规划、计划,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规划。

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交通工程设计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航道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建设。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监督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联系电话:0632-8128159、8128161

(四)交通运输综合工作室(挂安全监督办公室牌子)

职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城市客运综合运输。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运营。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协调全区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负责城市客运工作。负责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所辖航道行政管理及渡口、渡运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区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

联系电话:0632-8128129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台儿庄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政策、规定,依据职责权限,承担起草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实施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辅助工作;承担客、货运站场等建设项目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客运市场、货运市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出租车及运输服务业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全区道路运输证件的年度审(查)验辅助工作;承担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的文明创建、信访稳定、运输统计和咨询投诉等辅助工作;承担组织实施节假日运输、防汛救灾等指令性运输和各项特殊任务辅助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全区农村公路规划和建设、养护计划;配合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承担组织县道养护工程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农村公路行业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和应急管理辅助工作;承担组织县道、调度乡道、村道灾害性损坏的抢修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对上、对外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

(4)承担全区交通战备任务的辅助工作。

(5)完成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632-8128100

(二)台儿庄区港航事业服务中心

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港航业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政策、规定,依据职责权限,承担全区港航事业发展研究工作。

(2)承担全区港航事业发展相关事务服务工作;承担全区港航业统计工作和信息调查报送工作。

(3)承担通航水域内使用浮桥、载客十二人以下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管理辅助工作;承担渡口、渡运安全监管辅助工作。

(4)参与协调全区港航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作。

(5)完成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632-812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