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财政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宣传、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和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起草本局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牵头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信息化、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区财政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预算工作室
职责: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区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有关项目资金;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对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镇(街道)财政预算;承担与区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
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和区级政府债务收支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执行全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组织实施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负责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对本单位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培训;承办本系统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研究税收政策,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建议;拟订区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工作;负责区管理权限内的税收减免、退税初审、报批工作;协调解决税收法规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区综合治税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区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承担地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交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相关工作;执行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地方政策性金融业务,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绩效薪酬等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我区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
(三)国库工作室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管理区级财政国库业务;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承担财政收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区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室
职责: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
负责研究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政策措施;建立、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库、社会中介库和专家库;组织实施区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五)综合工作室
职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管理分配土地资金;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参与编制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区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研究提出全区改革性补贴规范方案,拟订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执行津贴补贴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标准体系和基本流程;编制区级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参与审核区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研究制定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指导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六)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职责: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
拟订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企业财务状况实施监督。拟订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相关区属企业出资人职责的有关事项。承办所出资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相关人员薪酬以及奖惩建议。推进所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导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审议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年度报告。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全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所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拟订所出资企业合并、合资等重组方案,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在境内外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负责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牵头拟订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建议,承担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提出推进所监管企业资本证券化的意见,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首发上市,负责上市公司股权管理事项。承担接收区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有关工作。负责研究建立健全区属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有关董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建立完善相关考核制度,做好考核评价等日常管理。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和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指导、协调、落实所监管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法律事务,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拟订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审核监督。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实施以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发现或者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信访稳定、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台儿庄区财政运行保障中心
职责:(1)承担财政改革发展和管理运行辅助工作,为财政运行提供保障服务。
(2)承担财政票据管理电子系统应用等工作。
(3)承担全区财政票据的计划、发放、核销、销毁。
(4)为非税收入提供服务。
(5)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台儿庄区财会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1)承担全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会计培训及会计人才服务工作,参与研究拟定年度会计教育培训工作。
(2)承担全区财务会计软件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工作。
(4)承担全区代理记账行业服务和指导工作。
(5)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台儿庄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职责:(1)承担区级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工作,参与制定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制度。
(2)承担区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区级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管理办法。
(3)承担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承担项目预算执行中重大变更事项的预算评审工作。
(4)参与项目结(决)算复核工作,协助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
(5)承担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参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6)承担区财政预算评审工作,承担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课题研究,为预算编制、执行提供参考。
(7)研究制定预算评审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全区财政预算评审业务培训。
(8)承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相关工作。
(9)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台儿庄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职责:(1)承担区直全额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
(2)承担区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工作。
(3)参与区直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维护工作。
(4)协调全区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
(5)承担预算执行调研分析工作。
(6)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