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来自: 时间:2021-09-10


事项名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1.申请主体: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现行为2017年版)内属市级核准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投资建设该目录中属市级核准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不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受理条件: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3.办理材料目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2份,纸质)。

备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须符合编制规范。

4.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从互联网山东政务服务网(枣庄)(http://zzzwfw.sd.gov.sn/zz/)服务平台或到枣庄市市民服务中心窗口(C32C33)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更正;

3)查询: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查询事项办理进程情况,电话3168190

4)办结:事项办理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市民服务中心发证窗口领取批准文件或按约定邮寄。

5.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办理地点及渠道:枣庄市民中心或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7.咨询及联系方式:316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