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来自: 时间:2017-02-20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枣政发〔2016〕16号),大力实施品牌强区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自然生态宜居宜业台儿庄建设,现就加快推进全区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凝聚跨越共识、提升境界标准、转变工作作风, 抬高标杆、争先进位,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基础,以驰著名商标为抓手,构筑品牌培育、保护机制,着力壮大品牌数量,优化品牌结构,增强品牌竞争力,建设品牌强区,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奋力开启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台儿庄新征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政府服务意识,注重发挥我区基础优势,以科技创新助推自主品牌培育发展。坚持优化供给与引导消费相结合,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品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全面夯实产品质量基础,坚持品牌培育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推动企业重组,整合产业链条,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品牌建设推动产业水平向中高端迈进。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健全品牌创建制度和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特色品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全区品牌竞争力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培育山东名牌产品和省级服务名牌企业5个以上,拥有省著名商标达到8件以上,培育市长质量奖5个以上,实现“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 境外注册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省长质量奖”等品牌零的突破。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采用或等同采用国际标准达20家以上,力争在国家级、省级标准化技术组织上、在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实现从无到有。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新建市级工程技术中心6个,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18%以上。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规程100个,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达100个以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等级评定申报工作,积极提升旅游景区(点)层次。创建“食安山东”示范企业5家以上、流通示范单位50家以上、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街区)30家以上。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积极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工程等称号,力争枣庄市建设工程“榴花杯”和枣庄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等品牌数量实现明显增长。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更高标准引领。加强具有我区特色的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相关产品和服务领域标准水平,强化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引领质量提升。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建设,扩大标准市场供给。力争“十三五”期间,企业采用或等同采用国际标准达20家以上,在省级或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上、在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实现零突破。完善标准化投入机制,将研制强制性、社会公益类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品牌示范标杆。引导企业强化质量为先的理念,制定品牌战略规划,开展品牌培育试点,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示范。组织媒体开展品牌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运用广告手段宣传品牌,提高产品品牌知名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标注册,鼓励企业运用商标权进行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许可使用、转让等,提升商标品牌价值。鼓励企业加快线上线下融合,积极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以及大型商业活动,拓展品牌营销渠道。引导区域、行业、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际标杆开展对标。推进企业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计量、标准、认证和质量管理水平。针对全区骨干企业,推动重点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开展标准提升和质量认证活动,新增企业自愿性认证30个以上。(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旅服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人民银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品牌科技内涵。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加大科技投入,采取产学研联合的方式,建设一批公共研发、设计和服务平台,支持制约行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持续不断地取得突破。鼓励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新建市级工程技术中心6个,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每年支持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开发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品牌技术含量,提升品牌价值。严格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降低企业技术研发成本。(区科技局牵头,区地税分局、区国税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农产品品牌。围绕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制定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重点围绕粮食、蔬菜等产业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企业品牌。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规程100个,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达100个以上,标准化生产面积达36万亩。建立完善品牌评价体系,推进全区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建立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台儿庄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积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品牌创建主体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聚集品牌效应。全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稳定在1500家,发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超过60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家。规范引导地方特色农产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和标准制定工作,建立全面的质量可追溯体系。(区农业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工业和建筑业品牌。打造化工、锂电、装备制造、煤电、建材、纺织服装、食品、造纸等规模产业,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促进制造业升级,为提升制造业品牌奠定坚实基础。培育山东名牌产品和省级服务名牌企业5个以上,培育市长质量奖5个以上,实现“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 境外注册商标”、 “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省长质量奖”等品牌零的突破。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积极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工程等称号,枣庄市建设工程“榴花杯”和枣庄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等品牌数量实现明显增长。(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壮大服务业品牌。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业产品和服务水平,树立服务业品牌。实施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积极培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队伍。以台儿庄古城为依托,加快推进旅游景区等级评定申报工作,积极提升旅游景区(点)层次。在文化旅游、商贸流通、餐饮住宿、家政物业、健康养老、快递、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一批精品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区旅服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铸造食品药品品牌。以“食安台儿庄”建设为引领,以安全、放心作为核心价值诉求,坚持“打、建、创”相结合,坚持全域覆盖、全程管理、全员参与,重塑消费者信心,铸造台儿庄食品药品整体形象。重点打造一批餐饮示范街区(集体食堂)、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和示范流通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创建“食安山东”示范企业5家以上、流通示范单位50家以上、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街区)30家以上。加强对示范品牌的后续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研究制定退出办法,对不能持续达标的单位及时进行淘汰。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企业信用档案,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引导企业尚德守法,诚信经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区经信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依法打击偷工减料、价格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恶意诋毁、傍名牌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电商质量监督机制,规范电商平台管理。支持利用大数据,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深化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归集、整合产品质量等信用信息并全面、及时、准确发布,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探索建立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将侵权行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大幅提高失信成本。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立政府信用考评和监督机制。(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住建局、区旅服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林业局、区物价局、区知识产权局、区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定期举办企业家培训、品牌经理专业培训。引进一批高层次管理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和高水平品牌管理人才。加强职业教育,提高技能人才基础素质。组织实施一线技术工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造就一支过硬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台儿庄工匠”,树立一批“品牌台儿庄人”。支持品牌管理专家学者、领军人物和高级技能人才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齐鲁首席技师、枣庄英才等。(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一)加大对品牌创建工作的考核。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和目标任务,确保品牌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对开展品牌建设工作成绩显著的镇街、部门、企业以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二)实施品牌创建工作奖励政策。对在品牌创建中作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及个人给予以下奖励:对获得“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 境外注册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品牌的企业或组织机构,奖励50万元;对获得 “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等品牌的企业或组织机构,奖励10万元;对获得枣庄市质量管理奖(市长质量奖组织奖)的企业和枣庄市质量贡献奖(市长质量奖个人奖)的个人分别奖励10万元、2万元。

以上奖励为品牌创建单独奖励,对同一类别奖项实施奖励时,同一年度分别获不同级别荣誉的,实行就高奖励。品牌称号有效期满后重新进行认定(即复评),且在此之前已获得品牌奖励的企业以及市政府已对品牌创建工作进行奖励的企业,区财政不再重复奖励。     

申请奖励的单位及个人由台儿庄区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批准后,奖励资金由台儿庄区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拨付给相关单位。


(台儿庄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