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是指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求,企业登记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
实施范围
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注册事项(设立、变更、注销),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其设立登记、名称、住所、经营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各类备案登记等,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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