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 “审核合一、一人通办”

来自: 时间:2021-08-16

主要内容

“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是指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求,企业登记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

实施范围

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注册事项(设立、变更、注销),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其设立登记、名称、住所、经营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各类备案登记等,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