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

来自: 时间:2016-06-20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台儿庄区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0日

  台儿庄区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运输条件,推进村庄道路由“村内通”向“户户通”转变,实现村庄道路硬化“户户通”全覆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5号文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办法〔2015〕45号)及市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5〕3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城市转型、加快推进全域城镇化为目标,按照“严格程序、提档升级、狠抓落实、全面突破”的工作思路,着力实施农村道路建设提升,完善公共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工程,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实现全区农村道路“户户通”,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交通出行满意度。

  三、任务目标

  根据摸底调研情况,我区共有896公里“户户通”建设需求,其中村内主次干道建设需求496公里,村巷建设需求400公里。本方案2016年启动,计划至2017完成主体建设任务,2018年进行全面深化提升,住户临近通达率达到95%以上。各镇街结合自身情况,按照“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

  四、建设标准

  本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规划、兼顾长远”的建设要求,确保辖区内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需求准确合理,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一)村内主次干道

  村内主次干道路面宽度一般不低于4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如需设置基层,可采用15厘米级配碎石或石灰土等,水泥混凝土标号C25以上,鼓励使用商品混凝土。

  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4厘米且下面必须连接碎石类基层,水稳碎石基层厚度不低于16厘米。可根据交通量及组成,合理设置垫层,经机械碾压密实,达到技术标准。

  (二)村内巷道

  村内巷道路面宽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路面类型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并推荐使用商品混凝土,面层厚度一般不低于15厘米。如需设置基层可采用15厘米级配碎石或石灰土。同时各镇街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设计卵石、块石等富有地方特色的路面。

  (三)其他要求

  为及时排除积水、保护好路面,村庄主次道路要设置排水沟渠,排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村内巷道硬化时,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按规划预留绿化空间;村庄主要道路及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村庄道路的交叉口须设置平交道口,严禁直线相接;应遵循“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原则。

  五、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一)项目管理

  “户户通”道路工程建设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等,各镇街作为实施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项目法人制、项目评审制、招投标制、施工许可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交竣工验收制等工程建设制度,保证项目依法合规进行。同时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村民参与”的四级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户户通”工程的建设质量。

  (二)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结合“村级道路网化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融资项目”和“台儿庄农村公路融资项目”等,建立“向上争一点、融资筹一点、群众集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各镇街积极筹措资金,审计部门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报区农村道路“户户通”领导小组审查后,由区财政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予以补助。

  2.资金拨付。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及融资资金等“户户通”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共同管理,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分阶段拨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总额的7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拨付。未履行财政投资评审、招投标等工程管理制度的,不予补助。

  资金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台儿庄区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工程的规划、技术指导、施工检查、工程质量监督、评比、验收、资金争取等工作;区财政部门负责投资评审、跟踪审计及资金筹集;区纪检监察、督查、审计等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监察、督导、考核;区住建局负责镇、村整体环境打造、排水设施建设及绿化美化等,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切实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做好全区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

  要以镇街为单位,层层分解落实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任务,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区里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督导督查,落实考核奖惩,实行责任追究。

  (三)建立健全管养机制

  镇街作为“户户通”工程建设道路的养护主体,应将村庄道路养护与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紧密结合,围绕落实资金、人员、责任等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构建责任明晰的管养运营机制,确保“路路有管养,管养有长效”,巩固和保护好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成果。

  附:台儿庄区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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