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关键技术攻关

来自: 时间:2021-08-09

                        支持关键技术攻关

支持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围绕全市“6+3”现代产业卡脖子技术开展揭榜攻关,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的,市级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支持。高校、科研单位实施的落户我市的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按其获得的国家和省支持资金额度,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支持。支持全社会创新创造,对入选枣庄市墨子创新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资金奖励

市科技局

1.1政策措施名称:支持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1.2政策措施内容:

支持各类科技创新平合围绕全市“6+3”现代产业卡脖子技术开展揭榜攻关,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的,市级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支持。校、科研单位实施的落户我市的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按其获得的国家和省支持资金额度,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支持。

1.3申报时间:项目立项后60天内。

1.4申报标准:

1)国家和省科技项目立项部门出具的正式立项文件;

2)高校、科研单位实施的落户我市的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以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出具的立项文件为依据。

1.5提报材料要求:国家和省科技项目立项部门出具的正式立项文件。

1.6审核流程:

市科技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立项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市财政局兑现政策,按国家和省项目资金进度。

1.7政策兑现周期:按项目实施期。

1.8政策资金来源:市财政预算资金。

1.9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枣庄市科技局规划科3314115

2.1政策措施名称:支持全社会创新创造

2.2政策措施内容:

支持全社会创新创造,对入选枣庄市墨子创新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资金奖励。

2.3申报时间:59月,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2.4申报标准:

1)组织类

1.在枣庄市境内注册登记或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驻枣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

2.企事业单位所属市级及以上人才平台载体。

3.企业一般应为市级及以上认定的科技型企业。

4.参评组织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成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进行自主创新,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形成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生产技术工艺改造,以及在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中,吸收集成,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在科技创新其他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作出显著贡献。

2)个人类

1.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对产业发展、企业成长和科技管理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负责人。

2.直接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成果推广的、贡献突出、起领军作用的企事业单位技术研究人员、课题负责人、首席专家等专业技术人才。

3.在我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上有创新性研究和突破性技术研究,以及知识产权的个人拥有者。

4.在我市有合法聘用单位并取得合法工作资格的外国专家。

5.参评个人具有较高的科学理论水平和科技研发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生产工艺创新能力;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技能传授方面有突出成成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能够坚持科学精神。遵循产业创新规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创新思维和攻关精神。

具有丰富的技术研发经历,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项或专利。

主持过市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为市级及以上人才和科技研发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研发成果。

有高超的职业技能,处于国内、省内领先水平,拥有绝技、绝活,能解决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本年度在国家、省市技能大赛中获得过各类称号。

在培养创新型人才、高级技能人才或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大影响者。

2.5提报材料要求:

1)《墨子创新奖申报书》;

2)反映所推荐组织和个人近三年工作和创新业绩及贡献等情况的事迹介绍;

3)其他附件:包括主要技术成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组织类所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及以上人才和科技研发平台和承担的市级及以上人才及科技研发项目证明材料;个人类在人才及科技研发平台技术职务、领衔的市级及以上人才及科技研发类项目等证明材料。其他有关创新创造类材料。

以上材料汇编成册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扫描件1份放入同一个PDF文件内。

2.6审核流程:

1)市科技局组织对申报的资格条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2)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从枣庄市科技专家库抽调或委托有关机构评审。

3)组织公示。市科技局对拟入围人选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发文公布。市科技局将通过公示的人选名单报市政府发文公布。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会上同时发放奖金。

2.7政策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2.8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和引进智力管理科3312144

                                                                 (台儿庄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