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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来自: 时间:2021-10-15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

企业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含)以下。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