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股权投资

来自: 时间:2021-09-07

                        建立产业发展投资平台

建立股权投资平台,设立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基金,建立投贷联动机制,吸引金融信贷资金跟进,形成资金放大效应。建立基金支持平台,扩大引导基金规模,吸引社会资本支持优势企业沿产业链拓展。用好跨境产业金融体系,组合运用省、市、区三级基金以投引招,推进境外项目落地枣庄。

市财政局

1、政策措施名称:财政资金股权投资

2、政策措施内容:

统筹市级财政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奖补等专项财政资金,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实施股权投资,积极探索实施股权投资方式,变分散性奖补为集约性资本金注入,变奖补为股权。

3、支持范围:

一是聚焦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以及四化”“四新领域,对引领带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先进制造业和高质高效农业、新型商贸物流业、特色文旅康养业为主体的“6+3”现代产业体系,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试点。二是根据股权投资改革试点推进情况,逐步将基础设施项目纳入试点范围,对后续经营具有盈利性的公路交通、机场建设、水利设施、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旅游设施、新基建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可结合项目实际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运作模式和投资期限,探索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三是符合股改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对股份制改造路径明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明晰,特别是在行业具有领先地位,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型企业,以积极实施股权投资改革方式予以支持。

4、办理材料目录:

1)股权投资项目申请书、企业有权决策机构批准文件;

2)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可按实际提报;

3)项目相关证书、合同复印件;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枣庄市市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请表》;

6)《枣庄市市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入股建议书》;

7)《枣庄市市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枣庄市市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绩效指标申报表》;

9)项目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0)其他材料。包括:企业用地土地证或租赁合同、占地平面图、工程进度图片等。(如果有请提供:专利、软件著作权、名牌产品、示范企业、龙头企业等相关证书)

5、审核流程:

1)项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申报指南,明确实施股权投资项目的申报要求、支持方向和条件、筛选程序等。

2)项目筛选。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实施股权投资的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出候选项目。

3)项目调查。受托管理机构独立或聘请财务审计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候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尽职调查、可行性论证分析等,与候选项目企业进行投资意向谈判,提出项目投资股权评估报告及入股建议书。

4)项目确定。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受托管理机构尽职调查报告、入股建议书等,确定股权投资企业或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5)投资实施。受托管理机构与被投资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后,拨付股权投资资金,并实施股权投资投后监管等工作。

6)绩效考核。财政部门对股权投资资金及受托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其中,投资初期考核侧重于投资情况、管理能力、管理机制等,投资中后期考核侧重于财政资金引导效果、流转效率、盈利水平等。

6、受理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市能源局。

7、咨询及联系方式:市财政局 333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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