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营商环境专栏 > 营商动态

关于公证处协助受理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典型案例

来自: 时间:2021-12-13


    

根据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公证机构信息共享开展业务协同办理的通知》(枣司法[2020]30号)精神,台儿庄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积极与枣庄市运兴公证处联系,推动落实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办

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申请涉及不动产公证的登记业务,实现“零跑腿”和“不见面”审批,2021年1月26日,台儿庄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枣庄市运兴公证处签订《委托协议书》,在公证处设立台儿庄区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办处,群众和企业因不动产买卖、互换、继承、遗赠、赠与、委托等办理公证事项时,可以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由公证处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的要求,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录入,验证申请人身份,上传申请人材料,通过系统平台即时推送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不动产登记,实现“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零跑腿”和“不见面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7月8日,家住兴隆花园小区的栗先生,申请办理回迁安置住房登记,涉及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办处贾传伟通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平台,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的要求,完成系统录入和平台即时推送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不动产登记,实现“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零跑腿”和“不见面办理”。

同时,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7号),按照市局《关于不动产登记支持“双十镇”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要求,台儿庄不动产中心认真抓好落实,将不动产登记系统优先向马兰屯镇延伸,在马兰屯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配齐设备,配齐人员,实行边培训边上岗,服务群众零距离,做到所有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双十镇”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下一步,台儿庄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将以便民服务为中心,以优化财产登记为抓手,不断加强服务效能,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延伸镇街、社区全覆盖。


(台儿庄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