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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来自: 时间:2021-08-16


    一、立足金融审判,聚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2020年,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8083件,涉及诉讼标的额190亿元。针对新类型金融纠纷,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开展调查研究,确立了管辖规则及审判思路,通过法院司法裁判评价新类型金融纠纷,及时指导和规范相关交易场所的经营行为,避免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此外,持续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中院积极回应党委政府关切、人民群众关心、司法实践关注,制定了《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以专报形式提示我市重点企业金融产品存在的金融风险;中院会同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及银保监无锡分局,专题研讨金融风险防控对策并达成共识,努力形成金融风险防范的合力;建立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协调机制的意见》,合力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为依法有效发挥物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深化运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物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二、立足破产审判,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案件审理上,坚持多措并举开展破产审判工作。一方面,坚决落实“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司法政策,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对有再生价值的重点企业进行挽救。如,推进全国首例预重整引导人制度,充分发挥庭外预重整的功能,提升上市公司庭内重整的成功率,最终推动上市公司中南文化在受理破产申请后31日内即重整成功,清结破产债权25亿元,将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受偿率22.59%提高至50%。另一方面,对符合破产清算条件且没有再生价值的企业,有序推动退出市场,促进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先后推动245家企业出清,清结破产债权 34余亿元,有效盘活房地330万㎡,分流安置职工3200余人。

    在机制创建上,坚持府院联动,建立健全破产审判长效工作机制。市中院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无锡市破产费用专项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与市税务局联合出台《关于企业破产涉税处置的实施意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容缺服务工作的通知》,与市国资委、市住建局联合出台《关于破产程序中公有住房处置的实施意见》,为破产程序中相关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操作指引。此外,中院出台了《无锡法院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规定》、《无锡地区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进一步推动破产管理人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三、立足司法服务,聚力保障无锡高质量发展

    市中院多年坚持发布金融与破产典型案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拓展司法服务,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让法治成为全社会推崇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加强联络代表委员,高效完成多项提案办理、回复工作。召开以物联网技术在破产领域应用暨个人破产探索为主题的营商环境法企座谈会,积极为物联网技术公司与破产管理人之间搭建交流平台,同时也为未来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凝聚共识、积累经验。依法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百千万”专项行动,主动送法上门,就疫情期间法院如何落实破产受理审查中的债务人异议程序、金融机构能否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等金融与破产问题进行解答,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疫情期间常见金融与破产法律问题的需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无锡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