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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来自: 时间:2022-11-23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名单范围内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通过医保部门网上经办服务系统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直接确认是否享受缓缴;不在名单范围内企业,如符合缓缴条件,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缓缴企业名单。8月底前新开办且参保登记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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