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奖励资金情况

来自: 时间:2023-04-07

质量奖服务热线:0632-6707025

1.省长质量奖方面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20]12号)(该办法自20208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89日),获得省长质量奖项目的,省级财政奖励资金情况:省政府向获得省长质量奖的单位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200万元奖励。向获得省长质量奖的个人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市长质量奖方面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发[2017]9号)(该办法自20178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731日。该办法已到期,新的办法尚未出台),获得市长质量奖项的,市级财政奖励资金情况:市政府向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颁发市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称号的单位奖励30万元,个人奖励5万元。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