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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补贴

来自: 时间:2023-03-01

职业培训补贴0632-6639155

适用对象:脱贫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政策待遇:对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类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900元/人、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工)1100元/人、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工)1200元/人;专项能力证书类A类900元/人、B类500元/人;培训合格证书不高于400元/人(适应性培训除外;创业培训1600元/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