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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来自: 时间:2023-04-07

科技服务专线:0632-6611541

科技服务微信号:13275101603

1.国家科技企业解化器

<1>按照孵化项目成效,市级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2>每毕业1家企业,市财政奖励5万元

<3>区级给予100万元奖励

2.国家众创空间

<1>按照支持创业成效,市级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2>区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1>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最多3000万元奖励。

<2>市级依据科研成果产业化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支持。

<3>区级给予100万元奖励。

4.国家新型研发机构

<1>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

<2>市级依据科研成果产业化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支持。

<3>区级给予100万元奖励。

5.国家重点实验室

<1>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最多3000万元奖励支持。

<2>市级依据科研成果产业化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支持。

<3>区级给予100万元奖励。

6.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1>按照孵化项目成效,市级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每毕业1家企业,市财政奖励5万元

<3>区级给予50万元奖励

7.山东省众创空间

<1>按照支持创业成效,市级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区级给予50万元奖励

8.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

<1>依据科研成果产业化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市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支持。

<2>市财政给予40万元奖励。

<3>区级给予50万元奖励

9.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

<1>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级以竞争性项目的方式给予200300万元资金支持;

<2>依据科研成果产业化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市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项目支持。

<3>市级给予40万元奖励。

<4>区级给予50万元奖励。

10.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1>依据科研成果产业化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市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支持。

<2>市级给予40万元奖励。

<3>区级给予50万元奖励。

11.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

<1>省级财政给予最高5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2>市级财政给予最高5000万元配套支持

12.院士工作站

<1>定期评估绩效突出的,省级给予最高100万元绩效奖励。

<2>凡在枣庄市立项的成果转化项目,市级给予200万的资金支持。

<3>区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13.建设专业研究机构

<1>高校、科研院所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市级给予每年100万元运行支持资金,连续支持5

<2>设立综合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资金支持

<3>落户我市成为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的,给予500万元项目支持

14.对新认定的各类市级平台给予 5 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