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政策(咨询电话6701012,张发文)
(一)新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市级财政奖励资金30万元;
(二)新认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市级财政奖励资金50万元;
(三)市工信局每年对市、区(市)两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数字化转型示范评比,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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