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普丨清查工作问题解析汇总

来自: 时间:2023-09-07

(一)推送的地图中建筑物名称和位置不符。对名称和位置与实际没有太大出入的,无需修改,周边排查出来的单位或个体户均可以登记到该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名称和位置与实际有较大出入的,可以通过向左划动建筑物名称进入修改界面对建筑物的名称进行修改或对建筑物的位置进行移动。

(二)不理解什么是建筑物。清查界面所显示的名单(有些是人名,有些是店名或企业名)全部都是建筑物,建筑物是一个空间,是一片区域,是登记清查对象(单位或个体户)的地方,并不代表是某个单位或个体户。一个建筑物可以登记建筑内或周边多家单位或个体户。在任意一个建筑物内都可以搜到全区所有的单位和个体户底册信息,在填报时一定要注意搜出来的名单和你当前进入的建筑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不在该建筑内或附近的清查对象虽然能搜到,但是一定不要随意进行登记。

(三)经排查确实没有单位或个体户的建筑物如何处理。可以先新增一个空白个体户,然后再删除,这时进入建筑物内,界面的右上角会出现“采集中”的图标,点击一下就会将建筑物清查状态切换为“已完成”。注意:大家要深入排查隐性个体户,尽量降低空白建筑物的数量。建筑物清查状态为“已完成”的,也能继续登记清查对象。

(四)主营业务如何描述。即一般为“名词+动词或动词+名词”构成,一般就主要的业务进行描述。例如:成人服装零售、粮油批发。确实不会描述的可以进入台儿庄统计局公众号,在公众号主页下方“统计信息--行业智能编码查询”功能中可以通过搜索关键字找到相关行业的描述进行参考。实在拿不准的可以将问题发到工作群里,由业务精通的同志共同商定。

(五)同一家单位在两个小区出现。按照宁重勿漏的原则,一家单位可以登记在不同的两个普查区,但后期还需要去重,一般保留实际经营地的信息。如果实际经营业地确实在本小区那就必须进行登记。如果本小区仅是注册地,在不知道经营地是否已登记的情况下需要在本小区登记,如果已知晓该单位在其他普查区已经登记则本小区可以不登记。

(六)老旧的证照上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怎么办。一些发证时间较久的证照上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有机构代码。我们可以利用《企查查》或《农查查》手机小程序进行搜索,一般都能查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七)搬迁、吊销、停业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体户怎么办。一般只要本年经营业3个月(含)以上的,都需要正常填表。

(八)关于是否愿意自主填报。在平时纳入统计部门报表范围的“四上”企业,需要自行填报。其他单位不作要求。

(九)搬迁、吊销、停业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体户怎么办。一般只要本年经营业3个月(含)以上的,都需要正常填表。

(十)第一产业个体户是否登记。根据清查工作要求,一产的单位需要登记,一产的个体户不需要登记。但需要排查一产个体户衍生出来的二产和三产的经营主体。比如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批发、农产品包装、农产品装卸服务和农产品运输等行业的经营主体。

(十一)关于部分易判断错误的行业。以零售为主的个体户名称冠以批发字样或经营范围中有批发,这类个体户都属于零售业。农资均用于农业生产不是用于居民直接消费,所以,所有农资类的行业都属于批发业。

(十二)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中经济组织。需要排查单位是否有二产和三产的经营活动,比如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批发、农产品包装、农产品装卸服务、农产品运输、农资销售等经营活动,如有的话需要如实填表。

(十三)如何找到更多的底册外个体户线索。可以下载《企查查》或《农查查》手机小程序,通过输入本村地址可以搜到所有登记在本村的经营单位或个体户信息。

(十四)清查底册上普查区分配错误由哪个普查区登记?该单位在哪个普查区内开展经营活动就由哪个普查区进行登记。

(十五)无证个体经营业户如何命名?无证的个体经营户一定要规范命名,一般为“经营者姓名”+“经营的商品、产品、服务具体类型或具体名称”+“经营方式(例如零售、加工、维修等)”+“经营场所的类型(例如:厂、场、店、点、摊等)。举例:卖煎饼的,张三煎饼零售店。

(十六)已知该单位(个体户)存在于底册之中,但在系统里搜不到底册信息怎么办?一是搜索时要注意切换单位和个体户状态,在单位状态下是搜不到个体户的。二是搜索使用关键字要准确,要按照证件上的名称去搜,有错字、中间漏字的情况是搜不到的。关键字尽量有代表性,字数也不要太多,一般两个字即可,字多了容易出错。比如:**村村民委员会,一些普查员会使用“**村村委会”,少了一个“民”字,这样是搜不出来的。

(十七)清查底册中的单位(个体户)如何查看联系方式?在能够看到底册相应单位(个体户)名称的界面,点击相关单位名称,下方会滑出一个核查界面,左下角有“查看底册详情”的图标,点击即可查看联系方式。

(十八)在农村大集等虚拟建筑内清查时,部分老年个体经营户没有联系电话怎么办?先新增个体户填表进行暂存,将姓名和住址先记在纸上,回头再通过村干部找到其亲属的联系方式,填齐信息后再上报。

(十九)发现已上报的单位(个体户)信息有误,需要改或删除如何操作?点击相关单位名称,下方会滑出一个核查界面,右下角有“打开清查表”的图标,点击进入清查表将界面划到最下方,点击“审核”按钮后即可进行修改;如想删除可随意进行一处修改,修改后“暂存”按钮变为可用状态,点“暂存”后返回建筑物内界面,找到拟删除的单位名称,按住左划出现“垃圾桶”图标,点击即可进行删除操作。

(二十)已显示完成状态的建筑还能再登记清查对象吗?显示完成状态的建筑物还可以继续添加清查对象。

(二十一)如何将一家已完成上报的单位从一个建筑物搬到另一个建筑物内?在目标建筑物内的清查搜索界面搜到底册信息后,点击单位名称,即出现搬迁提示,点击“搬迁”即可完成单位跨建筑物的迁移。

(二十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作为普查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会计标准类别一般应填哪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领取了证照,且主要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经济社会活动的,作为清查和普查对象。在填写普查表时执行会计标准类别一般应填“其他”。

(二十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指标是指什么?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四种情况。

1.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包括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

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单位填报此项。包括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不包括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

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4.其他:不执行以上三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二十四)村卫生室是独立法人单位吗?我镇卫生院下设的村卫生室均不是独立法人,都属于涧头集镇中心卫生院的产业活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