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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来我区召开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文化工作者和基层群众座谈会

来自:区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6-06-01

6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带队来我区开展《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召开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文化工作者和基层群众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迟本用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晓丽,区政府副区长付晓娟及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付晓娟汇报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非遗传承人等文化工作者,水上运输户、种养殖户等基层群众以及人大代表、法律征询专家,基层执法部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围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和管理等方面展开了深入讨论,对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孙恒指出,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我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开展立法调研、召开立法座谈会,既是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际行动,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文化工作者一直扎根文化遗产保护和非遗传承工作的一线,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水上运输户、种养殖户等基层群众又长期生活在大运河周边,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息息相关。与会的同志立足自身工作生活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为条例的优化完善提供了基层实践参考。

孙恒强调,法制委、法工委要认真梳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逐条研究吸收,推动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法规条文。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重点难点问题,立足我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科学制定符合实际的条款内容,使条例更好地体现枣庄特色、反映枣庄需求、服务枣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