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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连续两年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示性公告

来自: 时间:2026-07-16

枣庄市台儿庄区润丰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核查,你单位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现予以公告。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及时申请信用修复。合作社登记的住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合作社已终止经营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附件:连续两年未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未改正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枣庄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716



连续两年未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未改正合作社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