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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沟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遗失声明公告

来自: 时间:2026-07-13

兹有台儿庄区泥沟镇岔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2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保管不慎,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持有的《登记证》(正或副本)遗失。

现郑重声明:

1.上述遗失之《登记证》正、副本自即日起作废;

2.其集体经济组织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持前述作废证照从事经营活动或对外签署法律文件;

3.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其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承担,与他人无关。

特此公告。


附件:泥沟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遗失清单


泥沟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3日


泥沟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遗失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