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枣庄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26年5月11日对你公司做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发改(国动)责改〔2026〕第005号),主要内容为:你单位建设的西关三街18#19#项目,应建6B级防空地下室面积1124.66平方米。经查你单位未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十条现责令你单位补建6B级防空地下室1124.66平方米,请于收到本通知十日内到我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改正违法行为。如你单位逾期不办理审批手续,我单位将依法按照应建面积和规定的收费标准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由于我单位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无法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发改(国动)责改〔2026〕第005号)送达你公司,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我单位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发改(国动)责改〔2026〕第005号)。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发改(国动)责改〔2026〕第005号),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庞凯 张帆
联系电话:0632-6510309
联系地址:区发展和改革局410(山东良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楼)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发改(国动)责改〔2026〕第005号)
枣庄市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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