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建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罚款行为。不具备处罚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罚款,没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该公示的不公示,全过程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审核清单,人员配备达不到要求,对重大执法决定不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者审核机制形同虚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定、管理、适用不严格,小过重罚、重责轻罚、一律顶格、一律关停、类案不同罚等;立案标准不明确或者不执行立案标准,该立案的不立案或者违规违法立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罚款等。
(二)乱检查行为。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主体及人员实施检查;检查计划不按规定备案;不落实入企检查扫码规定;检查审批不规范或者不审批;检查标准不明确、不透明;检查文书不规范;检查结果处置不规范,随意处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检查;以“观摩”“督导”“指导”等名义变相检查;违规开展无差别全覆盖检查等。
(三)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不同地区、本领域不同层级行政裁量基准不统一;执法标准不合理、不符合实际;不同执法领域标准不衔接;同一执法领域标准上下“打架”、前后“打架”。
(四)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甚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执法为企意识淡薄,执法态度冷漠,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的行政执法问题解决不及时,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执法过程中设置障碍、刁难企业,收受或者索取财物;违规接受宴请、礼品礼金,充当掮客,协调案件,办人情案、关系案;变相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测检疫检验评估机构,与相关机构勾连牟利;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所得的款项。
二、公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三、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一)问题线索受理电话:0632-6636101,电子邮箱:tezzjj@zz.shandong.cn,邮寄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大道4607号,邮编:277400)。
(二)电话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线索征集范围是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可以针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也可以针对行政执法问题。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收集范围。
(二)提供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涉及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便于核实处理。
(三)鼓励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按反映人意愿对人员信息和反映内容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四)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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