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枣庄市台儿庄区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呈报单位申报的农民助理农艺师、农民农艺师职称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37号)和《台儿庄区人社局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台农字〔2024〕26号)要求,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投票表决等程序,农民助理农艺师共有9人评审通过、农民农艺师共有2人评审通过。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请呈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异议期结束后,请务必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公示情况书面形式报区农业农村局。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通讯地址: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人事工作室(市民中心5楼)
联系电话:6677123 邮箱:rsk6677123@163.com
邮政编码:277400
附件:1.2024年度农民助理农艺师资格公示人员名单(9人)
2.2024年度农民农艺师资格公示人员名单(2人)
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