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鲁农法字〔2023〕39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三批新确认及第一、二批留任渔业官方兽医名单的通知》(鲁农函字〔2024〕1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渔业官方兽医确认及任命程序,经区级申报、市级审核和省级确认,决定任命孙峰、李腾飞2名同志为台儿庄区渔业官方兽医。
各渔业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山东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编:277400 电话:0632-661151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6611582 举报邮箱:tezxxzx@zz.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04050008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