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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2024年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来自: 时间:2024-02-08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参照《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并结合台儿庄区实际,决定面向国内高校和全球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毕业生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国内高校中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和驻枣高校中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以及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2024枣庄市台儿庄区计划优选青年人才20名,可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适当调整引进计划。具体职位如下:

优选职位

优选名额

优选条件

学历

学位

性别

综合管理A

5

研究生

博士、硕士

女性

综合管理B

5

研究生

博士、硕士

男性

综合管理C

4

本科生

学士

女性

综合管理D

4

本科生

学士

男性

综合管理E

(面向海外留学人员)

2

研究生

博士、硕士

不限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2、在校或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引进高校范围不包括网络学院、成人高校、对口本科(高职本科)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等;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具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6731日以前出生)。

2、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88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8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8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大学期间入伍服兵役人员,报考年龄按服役期顺延。

3、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4731日前取得。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4、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和驻枣高校的大学本科生须在校期间被发展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性荣誉。

6、考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报名,所学专业应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下设的专业,限以主修专业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5、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二)网上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3259:00-32916:00

查询时间:202432514:00-33016:00

报名网站: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府网站(http://www.tez.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其中,报名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4枣庄市台儿庄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在查询时间截止前,须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各优选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三)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学历分布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或笔试,最终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引进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台儿庄组工”微信公众号。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统一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岗位调剂、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与台儿庄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台儿庄区青年人才储备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台儿庄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实践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组织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重点工作专班或重大项目一线实践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实践锻炼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

(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及有关要求的,优先予以调任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对优选的青年人才,除正常工资外,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账户,连续发放3年。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台儿庄区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政按博士20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生10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助。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调整时,一并联动调整。

(二)配偶安置优选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优选的博士,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本公告由中共枣庄市台儿庄区委组织部、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枣庄市台儿庄区委组织部0632—66110506611198

技术咨询电话: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6618359


附件:枣庄市台儿庄区2024青年人才优选高校目录


枣庄市台儿庄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

202428


附件


枣庄市台儿庄区2024青年人才优选高校目录

163所)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1.北京大学2.中国人民大学3.清华大学4.北京交通大学5.北京工业大学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北京理工大学8.北京科技大学9.北京化工大学10.北京邮电大学11.中国农业大学12.北京林业大学13.北京协和医学院14.北京中医药大学15.北京师范大学16.首都师范大学17.北京外国语大学18.中国传媒大学19.中央财经大学2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外交学院2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3.北京体育大学24.中央音乐学院25.中国音乐学院26.中央美术学院27.中央戏剧学院28.中央民族大学29.中国政法大学30.南开大学31.天津大学32.天津工业大学33.天津医科大学34.天津中医药大学35.华北电力大学36.河北工业大学37.山西大学38.太原理工大学39.内蒙古大学40.辽宁大学41.大连理工大学42.东北大学43.大连海事大学44.吉林大学45.延边大学46.东北师范大学47.哈尔滨工业大学48.哈尔滨工程大学49.东北农业大学50.东北林业大学51.复旦大学52.同济大学53.上海交通大学54.华东理工大学55.东华大学56.上海海洋大学57.上海中医药大学58.华东师范大学59.上海外国语大学60.上海财经大学61.上海体育学院62.上海音乐学院63.上海大学64.南京大学65.苏州大学66.东南大学6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68.南京理工大学69.中国矿业大学70.南京邮电大学71.河海大学72.江南大学73.南京林业大学7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75.南京农业大学76.南京医科大学77.南京中医药大学78.中国药科大学79.南京师范大学80.浙江大学81.中国美术学院82.安徽大学8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84.合肥工业大学85.厦门大学86.福州大学87.南昌大学88.山东大学89.中国海洋大学90.中国石油大学(华东)91.郑州大学92.河南大学93.武汉大学94.华中科技大学9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96.武汉理工大学97.华中农业大学98.华中师范大学9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00.湘潭大学101.湖南大学102.中南大学103.湖南师范大学104.中山大学105.暨南大学106.华南理工大学107.华南农业大学108.广州医科大学109.广州中医药大学110.华南师范大学111.海南大学112.广西大学113.四川大学114.重庆大学115.西南交通大学116.电子科技大学117.西南石油大学118.成都理工大学119.四川农业大学120.成都中医药大学121.西南大学122.西南财经大学123.贵州大学124.云南大学125.西藏大学126.西北大学127.西安交通大学128.西北工业大学129.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30.长安大学13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32.陕西师范大学133.兰州大学134.青海大学135.宁夏大学136.新疆大学137.石河子大学138.中国矿业大学(北京)139.中国石油大学(北京)140.中国地质大学(北京)141.宁波大学142.南方科技大学143.上海科技大学144.中国科学院大学145.国防科技大学146.海军军医大学147.空军军医大学

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和驻枣高校(共16所):1.山东师范大学2.山东农业大学3.青岛大学4.山东科技大学5.济南大学6.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7.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8.曲阜师范大学9.山东财经大学10.青岛科技大学11.山东中医药大学12.山东理工大学13.青岛理工大学14.青岛农业大学15.烟台大学16.枣庄学院

附件2:党员身份证明.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