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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年报催报公告

来自: 时间:2022-07-08

全区各类市场主体:

经核查,我区有208户企业4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699户个体工商户未依法申报2021年度的年度报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2022年8月31日前到辖区市场监管所补报书式年报。逾期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本局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法分子利用提醒年报公示,诱导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套取银行卡号及验证码等信息时,请提高警惕,谨慎对待,防止上当受骗。


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8



附件:2021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pdf

          2021年度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pdf

         2021年度未年报个体户名单.pdf




2021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pdf 2021年度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pdf 2021年度未年报个体户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