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年报催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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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8
全区各类市场主体:
经核查,我区有208户企业、4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699户个体工商户未未依法申报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22年8月31日前到辖区市场监管所补报书式年报。逾期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本局将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法分子利用提醒年报公示,诱导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套取银行卡号及验证码等信息时,请提高警惕,谨慎对待,防止上当受骗。
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