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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台儿庄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补充公告

来自: 时间:2022-04-20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原定于2022年4月11日-4月15日的第一批次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取消,现接受现场提交材料,全部改为网上认定审核,原公告内认定范围和资格种类认定条件不变。

一、体格检查

原定于3月28—4月8日的体检现延期至4月28日。台儿庄区外的认定考生可就近到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单由考生本人自行保管,领取证书时上交证书核发部门;在台儿庄区妇幼保健院一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结果仍由区教体局统一领取。

请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准时参加体格检查。

二、网上资格审核

请完成网报和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4月24日—28日将以下认定材料逐个扫描,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段学科-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tez6681672@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注:认定材料提交一次到邮箱即可,切勿重复提交!以免因重复提交认定材料而造成审核失误。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扫描以下材料:

①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上述材料,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扫描。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在台儿庄区外进行体检的考生扫描)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扫描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扫描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扫描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扫描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扫描以上资料外,还需扫描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6.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同时扫描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请各位考生务必在4月29日中午12:00前查看个人认定状态是否通过,如未通过审核请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

三、其他事项

证书具体领取时间和方式请关注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

咨询电话:0632-6681672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