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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烟草专卖局关于辖区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饱和度的公示

来自:台儿庄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和《枣庄市烟草专卖局关于修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枣烟法〔202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台儿庄区烟草专卖局依据辖区人口、卷烟销量、全省零售许可持证率等数据对辖区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饱和度进行测算,现将测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台儿庄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进行反馈,电话0632-6638586。

附件:台儿庄区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饱和度


台儿庄区烟草专卖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