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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农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自:张山子镇 时间:2021-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枣庄农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养殖项目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1) 项目名称:肉牛养殖项目;

(2) 建设单位:枣庄农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 项目性质:新建;

(4) 建设地点: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尤窝子村西(原奶牛场院内)。

(5)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不新增占地,利旧原奶牛场青贮池、干草库、精料库、农机库、消毒室、综合楼等,升级改造原牛舍,配套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主要饲养流程为外购牛犊、青饲料饲养、出栏。饲养工艺为肉牛发酵床饲养技术,运营期间,无废水外排。建成存栏3000头肉牛,年出栏3600头肉牛的养殖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庄农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行亮;

联系电话:18206326759;

邮箱:hxj654800@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宁波路258号;

联系人:种工

电话:0632-5182097

邮箱:yiyuanhuanbao258@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打印意见表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意见接收电子邮箱及信函邮寄地址详见本次公告第二、三部分)。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全过程中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向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完成意见征求后,不再继续接受公众意见的反馈。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22日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枣庄农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