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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起施行

来自:区司法局 时间:2021-05-12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于今日起正式施行。

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是我区主动适应改革发展实践需要,在充分学习领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我区实际,制定的一部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的重要依据,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共分为十一章、五十八条,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主要内容明确了决策事项范围,细化了决策作出程序,规范了决策调整程序,完善了决策责任追究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是政府工作的中心环节,决策权更是一种重要的公权力。《程序规定》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用程序规范决策权,为政府决策“规矩”,有助于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执行效率,通过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预防“拍脑袋”“乱决策”和“新官不理旧账”“朝令夕改”等问题的发生,台儿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