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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来自: 时间:2021-04-02

枣庄市健昊纸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艳梅、刘培震、房树亮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争议一案(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93、94、95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5月11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地点:枣庄市台儿庄区兴中路7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三楼劳动仲裁庭,联系电话0632-6639976。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枣庄市台儿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