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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自: 时间:2021-03-01

 

经核查,枣庄市恒泰运输有限公司、枣庄市福润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枣庄市顺捷运输有限公司、立晨物流(枣庄)有限公司、枣庄金世利商贸股份有限公司5家运输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第(一)项规定,依法给与注销。   

被注销许可证的企业不得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于五个工作日内至发证机关缴销,以上所述证件作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