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司法局: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近年来,台儿庄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优势,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乡村治理能力建设,服务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打造乡村振兴“助推器”。推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在6个镇(街)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统筹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211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以镇(街)为单位,以司法所长为召集人,实行村(社区)法律顾问组团式服务,全面梳理乡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民生工程等发展需求,编制法律服务目录,增强法律服务精准性。尤其是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针对广大中小微企业、镇村企业等抵御风险能力差的问题,开展“战疫春风行动”,提供全领域、全过程、全覆盖、保姆式“三全一保”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持。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唱响乡村振兴“主旋律”。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实施以自治激发活力、法治定纷止争、德治春风化雨为内容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模式。各司法所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进乡村”等活动,培养“法治带头人”211人、“法律明白人”633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17户。同时,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就农村群众关心关注的农村房屋租赁与买卖、宅基地、民间借贷等问题进行解答,提升了群众法律意识。
三是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打造乡村振兴“解压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镇、村调解组织建设,配备调解员761名。同步,加强品牌调解室建设,先后建立“老崔调解室”“老兵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13个。健全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机制,采取普遍问题全面查、突出问题重点查、敏感时段随时查的办法,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根据不同类型、化解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分别制定化解方案,实现一般性纠纷就地化解,疑难复杂纠纷集中攻坚化解,专业性行业性纠纷整合专业力量化解,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