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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治超非现场执法开出第一张罚单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1-13

 

2021年1月12日,我区开出治超非现场执法第一张罚单。枣庄市滕州某运输公司所属车辆1月2日11时33分被我区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记录了超限运输行为,予以立案后,执法机关及时电话通知了车辆所属企业。1月12日上午,当事企业负责人主动到执法机关接受处理,根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执法机关减轻了罚款数额,当事企业现场接受了处罚,案件已结案。

非现场执法是科技治超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科技治超水平、减轻路面执法压力、加强公路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接到有关通知后,应主动到指定执法机关接受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对主动接受处理的,可以减轻罚款数额,否则,违法运输当事人除面临加处滞纳金外,还会影响其《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其所属企业会被计入失信黑名单。另外,在执法机关的检查中,发现既往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还会依法予以追究,影响车辆和企业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