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信息

区财政局开展全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4-02

为切实落实本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管理,提高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方便群众对预决算情况进行监督,近日,区财政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工作。

本次自查工作的范围是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及全区所有预决算部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2019年度预算和2018年度决算公开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及时性,是否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部门是否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二是完整性,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全面,预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是否完整。三是细化程度,相关表格是否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是否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信息,是否按规定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是否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是否说明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四是公开方式,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双公开”,即是否在统一平台上集中公开和在门户网站或公开媒体单独公开。五是中央鼓励公开事项,中央鼓励公开的“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两个事项,部门是否积极公开。

本次自查工作覆盖面达到100%(依法不予公开的部门除外),各部门单位按照自查结论进行整改,区财政局负责汇总自查和整改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