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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开复工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2-25

    2月25日,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亚超就省、市防疫工作落实情况,督导了建筑工地、民生工程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张亚超表示,为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要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复工备案核准制。各项目必须具备“五个”条件后,由建设单位提交《建筑工程新开工、复工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复工。

一是复工方案。复工方案要根据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明确建筑工地新开工、复工有关要求的通知》中规定的内容外,还要包含: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的数量、来源地和途径地;进场材料及设备的产地、物流发送地和途径地;人员疫情防控措施;材料及设备消毒防控措施、现场临建设施消毒防控措施等内容。复工方案要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审报,同时将复工方案上报台儿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单位方可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复工方案进行人员、材料、设备等各项复工前准备工作。

二是信息登记。各单位要按照“一项目一档案、一班组一台账”的标准,对复工后进入台儿庄区的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及务工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所有复工进场人员必须按照省防疫安排部署要求必须提供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和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通行卡。同时要把复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从何处返台、返台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乘坐时间、交通工具的班次号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以便追溯核查。

三是工人实名制。各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工人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实名制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负责实名制信息的采集、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在工地每个进出口位置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同时在进出口位置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防止人工监控疏漏。

四是工地卫生防疫管理。各单位要配备齐全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做好对复工人员的防控用品发放工作。要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复工前要对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厕所等临建设施进行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采取通风、消毒、每天两次测体温等措施,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

五是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宣传教育。通过在宣传栏和工人宿舍等明显位置张贴相关宣传材料,在工人教育内容中增加疫情防控知识等措施,提高现场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做好自身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