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由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及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ez.gov.cn)查阅《台儿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区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区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3.政策文件与解读

主要包括: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等,并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区政府工作报告等。

5.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6.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统计公报、经济运行分析等。

7.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职称评审职业资格信息等。

8.会议公开

主要包括: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本机关重要会议及解读情况等。

9.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其动态调整;本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10.建议提案

主要包括: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等内容。

11.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ez.gov.cn/)。

2.《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公报》(通过纸质发行和网上发布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市民、社会单位可到区市民中心、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查阅纸质公报。可登录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tez.gov.cn/zwgk/zwgkzt/zfgb/查阅政府公报电子版,政府公报网页提供提供下载、打印等功能,使用更加便捷。)

3.“台儿庄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4.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

5.台儿庄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区档案馆(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查档电话:0632-6611315;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区图书馆(地址:台儿庄区兴中路102号;联系电话:0632-6655398;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节假日:9:00-11:00 14:00-17:00)、区市民中心(地址: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联系电话:0632-6616110;工作日8:30—17:00,节假日9:30—16:00)。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32-6611582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74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台儿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台儿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台儿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为: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室。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政编码:277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6611582

传  真:0632-6615241

电子信箱:tezxxzx@zz.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枣庄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邮政编码:277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3350618  

   真:0632-3223698

电子信箱:zwgk@zz.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枣庄市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枣庄市新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

邮政编码:277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3310107

    真:0632-3122273

2)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枣庄市高新区光明大道1959号

邮政编码:277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8681018

附件:1.台儿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pdf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